广州市已出台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管理办法》
时间 : 2014-03-06 08:40 责任编辑:长沙包装
产品分类 : 包装设计
产品分类 : 包装设计
《办法》将月饼、粽子、茶叶、酒类、保健食品等节日商品列为重点监管领域,对包装标准进行了细化。《办法》明确规定,月饼、粽子、酒类、保健食品、化妆品的包装层数应当在3层或者以下;它们的包装成本总和,除初始包装成本外,不得超过商品正常销售价格的20%。《办法》还在国家标准基础上,创新性增加条款规定:月饼、粽子、酒类、保健食品的包装重量,除初始包装重量外,不得超过商品的净重。
《办法》提出建立“分开销售,自主选择”的机制。广州市法制办主任吴明场表示,实行商品与包装物分开销售,消费者对是否购买商品包装有自主选择权。“可以形成消费者倒逼机制,形成理性的市场需求”。
关于包装物的强制回收制度,是《办法》的另一特色。即明确商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回收包装物的义务,增加其处理包装物的成本,避免回收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和社会。《办法》针对违规的生产和销售企业,最高可罚10万元。同时,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,不得采购过度包装商品,同等条件下,有限采购符合广州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技术规范的商品。
据悉,《办法》出台后,广州将成为全国首个以政府规章形式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城市。
【 长沙包装寄语】
新规明确指出:茶叶等包装成本,不能超过商品售价20%,望各位茶企密切留意政策动向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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